各县(市)区:
接团中央和团省委通知,为了提高非公建团工作效率,掌握各地情况,从7月5日起,将开展非公建团月报制度,并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抽查和通报。
1、请各县(市)区团委每月1日前请将各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月报表》报送至团市委组织部;
2、要及时录入新建团的企业信息,每月20日定期向团市委组织部报送工作信息、工作进展情况和交流材料,每月不少于1篇;
3、各县(市)区团建指导员为直接责任人,要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有效跟进,加快工作进度。
联系人:张航
电 话:0710-3575873 传真:3575871
邮 箱:xftswzzb@163.com
共青团襄樊市委组织部
2010年6月25日
非公团建月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