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高中团委:
为更好的服务全市青少年成长发展,帮助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圆梦大学,团襄樊市委决定联合楚天都市报襄樊版编辑部开展首届“希望襄樊·大学梦圆”活动,在全市评选表彰100名“襄樊希望之星”并资助其顺利进入大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希望襄樊·大学梦圆”为主题,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希望工程品牌优势和楚天都市报媒体优势,通过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公益助学合力,大力弘扬助人为乐、奉献爱心、共促和谐的社会风尚,引领当代青少年迎难而上、奋发进取、自强不息。
二、活动时间
2010年7月—8月底
三、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在楚天都市报襄樊版开辟专栏,进行连续性报道和大规模宣传,以广大贫困学生自强不息、品学兼优的真实情况感染人,以社会各界热切关注、奉献爱心的善行义举带动人,以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引导人,营造全社会关注、各界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2、多方筹资。 爱心单位和热心个人可以根据资助标准(不少于2000元/人),资助一名或多名贫困大学生;可指定特困大学新生进行结对资助,捐助特困生全部入学费用;捐赠达到一定数额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设立“希望襄樊·大学梦圆”专项基金,拥有基金冠名权,并将受邀到现场向受助学生颁发。对于捐款数额达不到结对资助标准的,纳入本次活动助学基金进行统一资助。
爱心单位和热心个人捐款方式:一是到主办单位现场捐款,团襄樊市委地址:襄樊市檀溪路219号;楚天都市报襄樊版编辑部地址:襄城区荆州街32号。二是通过爱心热线联系有关事宜,团襄樊市委联系人:罗莉,联系电话:(0710)3575218,13972269587;楚天都市报襄樊版编辑部联系人:耿琳,联系电话:(0710)3531111,18986388002 。三是通过邮局汇款,收款人:共青团襄樊市委,邮政编码:441021,汇款地址:襄樊市檀溪路219号。四是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银行账号:1804001801024523121,开户行:工行檀溪分理处,户名:马云。
3、资助学生。各县(市)区团委在重点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特困学生的同时,也可以比照文件要求开展活动,发动县内捐款,用于县内资助。主办单位将适时举办仪式,为受助“襄樊希望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和助学金。
四、申请条件
1、户籍为湖北省襄樊市;
2、本人品学兼优,积极上进;
3、家庭贫困的农村家庭子女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户口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贫困家庭子女;
4、参加2010年全国高考,被教育部公布二本以上院校录取的全日制大学新生(不含国家减免学费的院校专业)。
5、获得过其他同类奖学金、助学金资助一般不予考虑。
五、申报程序
1、学生申请。接此通知后,各县(市)区及时联系本地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以及相关高中学校,宣传本次活动的申请条件,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1)。
2、学校推荐和家庭情况证明。申请人须经高中所在班主任进行品学鉴定并签署意见、学校签章推荐;申请人家庭情况须经家庭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和乡镇(街办)团(工)委签字盖章证明。乡镇(街办)团(工)委签字盖章前必须向民政部门沟通确认。
3、初步审查。县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对学生的申请表集中进行资格审查,签署审核意见,将受助学生申请表、高考成绩单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受助生汇总表(附2)等材料(一式三份)于8月10日前报送至团市委。
4、材料复核。团市委和楚天都市报襄樊版编辑部对各地上报的受助学生资格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将进入待资助学生档案库供捐方认捐。
5、评审和公示。经综合评审确定100名 “襄樊希望之星”人选,在楚天都市报襄樊版和团市委网站予以公示。
6、表彰资助。拟表彰资助人选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正式当选。主办方适时举行仪式,当选“襄樊希望之星”凭高考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均为原件)办理相关手续后,现场领奖。
共青团襄樊市委
2010年7月20日
(附件.doc